标题: 14岁男孩电梯内猥亵7岁女童,家属称“中邪”引质疑:为何仅行政拘留?法律专家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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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段关于14岁男孩在电梯内捂嘴猥亵7岁女童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,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谴责和关注。事发后,男孩家属的回应更是令人震惊,他们表示男孩“一直好好的,那天突然跟中了邪似的”,这种回应引发了公众对男孩为何仅被行政拘留的疑问。
据乐平警方通报,涉事男孩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他人,已被行政拘留。然而,许多网友对此表示质疑,为何一个14岁的孩子只受到行政拘留,而没有承担刑事责任?
针对这一疑问,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给出了专业的解读。张律师表示,由于刘某某未满16周岁,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,猥亵儿童罪的犯罪主体要求已满16周岁。因此,在本案中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。但是,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,所以警方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。
张律师进一步解释,收容教养制度是对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由政府进行收容、集中教育管理的一种强制性的教育改造行政措施。根据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,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。
对于男孩的监护人,张律师建议他们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包括对被猥亵女孩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费用。同时,他们也应该积极配合警方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,加强对刘某某的教育和管教,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此外,张律师还建议受害者家长寻求专业心理咨询,帮助孩子处理心理创伤。家长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施害者及其监护人的责任。
对于这起事件,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公正处理,给予受害者和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。同时,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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